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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风险,按照住建部有关要求,自2023年6月26日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第二阶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作,接入范围为2015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申请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预留联系方式,发送数据接入通知和贷款逾期信息。如借款人预留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于2023年6月26日前通过“青岛公积金”智慧网厅(个人专业版)“修改手机号”模块或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处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确保能够及时接收通知信息。
请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时关注个人贷款还款情况,避免贷款逾期等造成不良征信后果,维护个人良好信用。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影响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附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地址及联系电话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6日
附件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地址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