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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了“鄂建罚字〔2023〕21号” 湖北省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图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7月14日,湖北泰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荆州市沙市区荆州海洋世界三期海棠湾项目施工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荆州海洋世界三期海棠湾项目“7.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四十条第一款:“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60日”之规定,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给予湖北泰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的处罚,起始时间从本决定送达之日起计算。
通过查询了解,该起高处坠落事故中,湖北泰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对现场作业人员的管理存在疏漏等问题。
(图源:荆州市应急管理局)
这已经不是该公司第一次被处罚,信用中国网站显示,2023年3月30日,该公司因在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被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网站)
天眼查信息显示,湖北泰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湖北省宜昌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徐建军,企业注册资本30080万人民币,参与招投标项目155次。风险方面,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11条,涉案总金额27.49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