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28日讯3月2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盘龙城人民法庭庭长李迎久做客长江日报“周二之约”问法官专栏,为网友直播讲解部分电商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等“刷单”方式,提高排名、吸引顾客的行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图为直播现场。记者杨涛 摄
网友问:直播带货中因虚假宣传等给消费者造成损害,能要求赔偿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官答: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友问:直播营销平台是否负有对直播间运营者真实身份信息进行认证的义务?
法官答:根据相关行政管理规定,直播营销平台负有对直播间运营者真实身份信息进行认证的义务。直播间销售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的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依法向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请求赔偿。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直播间运营者追偿。
网友问:网上点餐饭菜有问题,店家以委托他人加工为由推诿,怎么办?
法官答: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负有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且其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违反了行政管理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以订单系委托他人加工制作为由主张免责。
直播结束后,李迎久法官将继续留在专栏轮值两周,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问。
(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邱实 张粤 余雅晨)
【编辑:邓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