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普通招生计划公办高等学校二本及以上(不含专升本、学士学位及以上)医学院校2021年、2022年、2023年优秀毕业生(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
二、招聘岗位
(相关资料图)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dh.gov.cn/wjw/);德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招聘时间、地点
2023年3月18日(周六),参加云南省2023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第二场昆明医科大学南苑(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线下招聘会。
(三)考核方法
1.报名
2023年3月18日(周六)09:00-10:30,云南省2023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第二场昆明医科大学南苑(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线下招聘会现场接受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居民身份证、个人基本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个人需要提交的资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前可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根据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2023年度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引进研究生的批复范围、对象、专业条件初选考核对象。
3.现场面试测评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及相应的专业知识,从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抽取5名有考官资质的评委进行现场测评打分。
4.计算测评分值
面试实行百分制,记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出每人的综合成绩(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测评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将不予聘用。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生考核测评情况,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建议人员,向州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测评情况(包括每个考核对象的具体表现、特点、优势、测评成绩、考核测评组意见),州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五)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对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在本人档案、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存1份。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好本次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三)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对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联系电话:0692-3069750